北京四中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。学校教代会按《工会法》行使其民主管理、监督的权利和义务。学校设校务办公室、教学处、学生处、电教处、总务处等行政机构,实行分级管理,年级组、教研组并存,教职工定岗、定责。 
      以现任校长为首的新一届领导班子朝气蓬勃,他们继承和发扬了四中的优良传统。坚持以人为本,科学管理。学校形成了科学、民主、有序的学校管理体系。